庄骏决定试试看,自己的手能写出什么样的字迹来,如果原主人已经养成了惯例的笔锋,也许到了他这儿也是可以的。
他走回屋子里,看见他的小奴隶,两只脚互相不停的交换接替,看起来一副穷极无聊的模样。
他朝他招招手,示意他过来替他研墨。
小旺财应该从来也没干过这种差事,倒水在砚台上,一块墨握在手上,大力的磨了起来,一会儿工夫桌面上墨汁四溅,一塌糊涂。
他看他的样子,只想长叹三声。
遂,伸手过去,带着他握着墨块的手轻轻的研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停了手,示意他也可以歇着了。
他原以为小旺财应该露出一副惭愧羞涩的表情,不料他两条浓黑的眉毛紧皱,冲着他狠狠瞪眼,半响靠近他低声说:“你特么玩小爷我呢,你给我等着!”
庄骏看他一眼没说话,摊开一张宣纸,提笔开始写字。
他写的只有二个字,庄修。
下笔流畅自然,一点也没觉得生涩,就好似自己已经练字很久,写完后定睛看了一会儿那两字,心中叹息一声,完全一模一样,这就是他自己的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