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家客户是我们公司成立以来就合作的,关系处得融洽,我尝试着跟他说明原因,但任谁面对毁约交不出货都会气恼。通过其他渠道,我把他介绍给了国内另一家外贸公司,佣金以及各种费用都由我来支付。
只是另外一家新客户,就有些不好说话了,坚称毁约就要赔偿双倍违约金,只是这一百万违约金我去哪里凑呢?我坚持沟通希望能有其他解决办法,但他们似乎就是跟我杠上了,还规定在三天内赔付完毕。
三天!一百万!怎么可能!
其实我心里也堵得慌,成了最后的冤大头,明明这家公司并不是我一人的,凭什么到最后要我一人承担所有后果。
只是国外更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要是不在规定时间内筹集一百万,恐怕是要法庭上见了。
回到房间,我犹豫着把当初结婚时宋庭殊送给我的钻戒以及一条铂金项链找了出来,估价应该也有三十万。
打包好,我就去了典当行,换得三十万。
路上,我爸又给我打来电话,我拒接,之后又收到他一条彩信,图上是我妈蜷缩着躺在地上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