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连燕突然想,如果沈逸明不反对他们了,他们就能走到永远?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觉得他会,不是天造地设又怎么样,他不介意把自己塞进那个特定的轮廓里。而现在他才离开了沈平格不到一个月,他难过伤心地要死掉了。

但连燕还是没有说出自己受伤的事实,与其让沈平格平白担心,不如他自己把疼痛吃掉,打电话的时候他还在笑,反正他没有哭,眼神是清明的,模糊的像素总归不会看出里面的感情,沈平格举着手机说:“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学校,带你转转。”

看过了呀!可连燕还是点头,要的。

沈平格今天穿的深蓝色的牛仔外套,有些变黑了,沈平格有些恼,说,过段日子会白回来,又自相矛盾地说,黑一点显得爷们。但笑起来还是很好看,今天还是个晴天,风很大,他的头发都被吹起来,声音却还是很清晰,连燕调大了音量,尽管这让他耳朵有些疼。

声音懒洋洋的,只是介绍从教室到宿舍路上的景物,说那些古树,说那些湖水,掉下的叶子,连燕觉得脚没那么痛了,快到宿舍的时候,沈平格忽然想到了什么,说:“你今天怎么没上课?”

连燕比划说:今天不舒服。

“怎么不舒服?”沈平格笑意忽然没了,皱起眉来,说,“是发烧了,还是感冒了,晚上空调温度开低了?”

连燕乐于享受沈平格这样的猜测,这让他觉得沈平格仍在爱自己,连燕等他说完,才说:只是头疼。

“你好好照顾自己,”沈平格叹了口气,隔着屏幕,好像眼神温热地汇聚,莫名让连燕脸颊发烫,“就该找根小绳,把你拴在我身上,省得担心你。”

连燕心里充满了甜蜜,笑得眼睛都看不见,成了弯弯的弧度。

沈平格带给他的甜蜜赏味期有限,很快连燕又陷入沉闷的焦灼里,他每天都要听沈平格的声音,可沈平格并非每天都有空,于是将无课时间表发给他,连燕觉得这个不公平。

他是人,他不是机器,怎么能按照特定时间去想念。要是不想念的时候去打电话,那是不是就等同于欺骗了?

崴脚恢复得太慢了,上厕所都困难,要让保姆扶着他,可连燕觉得羞臊,不肯让保姆跟着他去厕所,自己只能艰难地一只脚站立,扶着墙解裤子,好不容易上完,蹦跳着出去的时候却又摔倒了,磕得尾椎骨疼。

保姆撞见他的窘迫,他的尴尬,那些原本只想被沈平格看见的时刻,都暴露在天光之下了,可他不能对一个保姆发火,回了房间,保姆说要看看他的伤,他不要。

估计摔得青紫了,那么疼,这下好了,他在摇摇欲坠的破碎边缘,但还维系着一点自尊,等保姆离开了,他却又成了无赖,给沈平格发消息,

——你不知道我多疼!

委屈得要死,说:你不关心我。

说:我那么喜欢你,可以称之为爱了吧,你没有那么喜欢我,我不想再喜欢你了。

说:我难受,你回来见见我吧,求你了。

明明是他自己在诉苦,可他又不接沈平格的电话,沈平格肯定生气了,连燕懊恼自己,他想,他或许不适合和沈平格谈恋爱,他不适合和任何人谈恋爱,没人可以忍受这样的占有欲。

他庸俗、自私、自利,他就是最平凡的人了,如果他可以像书里的主角那样理性又勇敢,或许一切都不一样,可他不是主角,他只是很想要沈平格爱他。

沈平格给他回复了消息,好像说了很多,但连燕一个字都不敢看。捂住上面的信息,给他说:哥哥,对不起,对不起,我太冲动了,我很喜欢你,我不那样说话了,你别生我气。

沈平格回复了,只有一个字:“嗯。”

崴脚在十月底终于好了,剧烈的动作仍会带来疼痛,尾椎骨的疼痛也消了,他好像还是完完整整的,连燕盼着伤好的那一天,他订了票,问沈平格:“哥哥,我能去找你吗?”

沈平格和他说过,不要让他过分担心,那次去广州沈平格特别生气,连燕不想让他再那么生气,可又怕他拒绝,他想好了,如果沈平格拒绝,他就去偷偷看他一眼,他总归知道学校在哪里,只要看一眼就好。

沈平格大抵过了十分钟回复他,仍是只有一个字,说。

“好。”

·

总归假条里的截止日期不到,剩下的时间都要由沈平格定义,连燕买了当天下午的票,这显得他急不可耐,可事实也的确如此。从凌晨开始坐车,外面的景物由黯淡到明亮,再回归到黯淡里,在七点多的时候,他到了北京。

沈平格在车站里等他,连燕怔怔看着他,很想哭,他换了身衣服,很薄的一件黑色长袖,上面印着logo,北京的风很大,吹得脸都发疼,沈平格似乎并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现出热烈的情绪,只是拉着他的手,尽管别人会投过来目光。

他的行李少得可怜,只是,里面装着一条内裤,一些钱,一盒套子,还有润/滑/液,还有手机的充电器。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连燕跟着他,他们去吃了饭,就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可连燕什么都吃不下,只是看着沈平格的脸,他觉得自己在做梦,可不敢逾矩去摸一摸沈平格的脸颊,沈平格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说:“不想吃饭?”

连燕“嗯”了声。

“那好,”沈平格站起身来,影子半笼住他,声音不大,足够让他听得到,“我们去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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