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晴现在的名气不差,尽管林子晴现在仍然是天籁公司的艺人,但王馒头口中的总裁实在有点不地道,说好的十一点见面,结果到下午两点都还沒见到人,沈一站起來就想离开,王馒头赶紧上來抱着沈一,赔笑着说:“沈哥哥,别着急咱们再等等,夏总马上到。”
沈一等的一肚子火,冷哼一声拂袖说道:“等个屁啊,迟到一个小时有情可原,迟到两三个小时还有什么好说的,王馒头,我说你们总裁是不是沒将我们家子晴当回事儿,认为跟子晴见面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要真是这样,你回去跟那破总裁说,老子出钱成立个经纪公司,我就不信离开天籁传媒子晴就不是子晴。”
也难怪沈一这么气愤,让谁在包厢里坐三个多小时见不到正主心里都得窝一肚子火,王馒头脸上带着尴尬的笑容,好像并沒有被沈一的话打动,一味的赔笑着说:“别着急,咱们再等等。”
林子晴揉了揉自己的胳膊,有些责怪的意思说:“真是的,早知道人家就去附近买点衣服去,白等三个多小时。”
王馒头尴尬的笑着,就在此时,包厢门被推开,一条穿着紧身牛仔裤的大腿出现在沈一的面前,沈一眉头微皱,顺着大腿的主人往上看去,黑色的束腰小风衣,能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精致的面部轮廓,以及脚上的一双八公分高的高跟鞋,都证明进來的这个人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气场很足的女人。
看到这个女人,王馒头脸上喜形于色,赶紧从座位上起來迎上去,沈一与林子晴却怔在原地,两人面面相觑,王馒头像个奴才一样走到女人的面前,低声下气的说:“夏总,您可算來了。”
被王馒头叫做夏总的女人就是天籁传媒的幕后老板,夏红玉。
一个漂亮到令人发指的女人。
夏红玉取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看着沈一与林子晴,像是主人一样说:“坐吧,让你们等三个小时实在不好意思,等下可以给子晴补偿套衣服,省的你们再去逛街麻烦。”
林子晴有些尴尬,低着头唯唯诺诺不知道该怎么说。
显然,夏红玉刚才什么都听到了。
沈一倒不这么认为,他看着精致到漂亮的夏红玉,有些玩味的说:“不知夏总为何來晚,总需要一个理由吧。”
沈一就是这么个人,不管对方是谁,不管对方美丑地位高低,从來都不会收敛自己的行为,再牛逼的人物,也都是人,谁怕谁啊,沈一就是这么个心态,说沈一猖狂也好,但这样的心态的确让沈一活的够洒脱,夏红玉抬眼看着沈一,嘴角带着玩味道:“你就是沈一吧,修为刚过金身境,手上的资产有不少,但能变现的却有些捉襟见肘,最大的关系就是计家那个闺女,说句不客气的,你要是想自己捧子晴,除非你能给子晴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灵感,不然不可能让子晴成为国际明星。”
被夏红玉的丹凤眼看着,沈一浑身不自在,面对夏红玉的一番话,沈一更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里面暗骂一声我草,她怎么这么了解我,暗呼自己失算,竟然沒有调查清楚这天籁唱片的底细,看來这个夏红玉绝番茄人,不过夏红玉的一番话,反倒激起了沈一的逆反心理。
沈一清清嗓子,脸上带着玩味道:“我们并沒有惊天地的野心,但我们有泣鬼神的故事,夏总,咱们不说别的,就说这顿饭,我们已经做到仁至义尽,您只是來晚了而已,我们抱怨两句,您至于这么咄咄逼人吗。”
沈一原本以为夏红玉一定斜瞥着眼看不起自己,沒想到自己的一番话反而让夏红玉眉头微皱,当即对自己说:“对不起,我來晚了。”
现场的气氛很尴尬,有股子火焰味道,但这股味道终究不浓,最后也沒点燃,王馒头出來打圆场,叫來服务员上菜,笑着给沈一与夏红玉互相介绍,尽管双方都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但还是友好的互视一眼,酒菜上來,沈一在林子晴的手掌心里勾了一下,林子晴心领神会端起酒杯站起來敬酒给夏红玉,夏红玉欣然喝下林子晴杯中的酒,笑着对林子晴说:“子晴真是多才多艺,人长的还漂亮,就是这看人的眼光有点差,呵呵。”
说着,夏红玉就放下酒杯坐下,看都不看沈一。
沈一怎会听不懂她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刚想要反驳,林子晴就握住沈一的手,沈一只能咽下这口气,坐在旁边一声不吭的吃饭,王馒头是个外事场的人,在酒桌上充当起临时交际花,嗲声嗲气的敬酒给夏红玉,又夸赞林子晴,夏红玉不时的点点头。
一直等饭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沈一仍然是一句话都沒有说,不过等饭吃到差不多的时候,也就该说说那个合同的事,王馒头拿出合同给夏红玉与沈一,沈一拿着合同质问夏红玉:“你有什么办法让子晴红透全世界,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能帮子晴红透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