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书包网 > 耽美宠文 > 助君好孕 > 4、狼狈为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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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白氏和杨之鸣二人正秘密在旧蚕院碰头。挡眼前的大麻烦,已经使他们俩是焦头烂额。

听白氏说起昨天晚上馨月也很有可能会在旧蚕院里,更有可能已经知晓了他和白氏之间的那层肮脏关系,杨之鸣这下可不仅仅是焦头烂额,简直是火烧眉毛,吓得开始腿脚哆嗦,他不是不清楚这李员外的手段,若是被其知道自己碰了他的夫人,还不被活活打死!

“夫人,这可如何是好?”杨之鸣只要想到,这个白氏的夫君李世健回来,若是馨月在他的面前提及此事,那可如何是好!杨之鸣后悔啊,碰了谁不好,偏偏碰这个白氏,那李世健岂是省油的灯?这篓子实在是捅大了。

“瞧瞧你,你也就这点出息?亏的你还是个爷们,胆儿还没我一个女人的大!”白氏瞪了他一眼,见自己的话有些伤了杨之鸣的自尊,只得缓了缓语气说,“梦儿也只是这么说说,她也没有亲眼看见那丫头一定就在旧蚕院啊!再说了,咱们当时也没在那发现什么动静不是!她只是个六岁的女娃,若当时真看见什么,也没什么可怕的,你我联手还怕整不死她?”

可杨之鸣依旧是一副怕死的模样,白氏见自己的话,他完全没听进去,不由地怒火中烧,“你急什么!窝囊废!”白氏嘴上这么说,可是她心中却是比杨之鸣更加焦急。

通奸之罪非比寻常。皓勋帝国律法有明文规定:与他人通奸者,凡是女子,已嫁为人妇者,其夫有权将其杖毙;待字闺中者,其父母有权处置。也就是说,若是她和杨之鸣的奸情败露,李世健身为她的夫君,完全可以参照律法处置她,轻则会将她赶出家门,重则甚至有可能会将她活活打死。凡是男子,与人妇通奸,则浸猪笼而死,与闺中女子通奸,则要么迎娶其过门,要么也是浸猪笼而死。

两条律法如大山一般,将二人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最后,白氏心中毒计一生,“索一不做二不休,杀了她。上次没得手,就再来一次,我就不信这个小贱人能有多大的命。”

杨之鸣知道,为今之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可是,要怎么才能将这个丫头给神不知鬼不觉地铲除呢!”

白氏哼了一声,“你可别忘记了,小贱种的娘是怎么死的。”

杨之鸣听到这里,想起馨月出生当晚的事情,终于展露了笑脸,他赶紧对着白氏竖起了大拇指。

他们决定,今晚用计将馨月再引到旧蚕院去,然后在那里叫她永远消失。

白氏示意让杨之鸣凑近自己,两个人坐在地上,商议很久,订下一个瓮中捉鳖的计策后,两个人这才分开行事。

白氏便马不停蹄地赶去找李馨梦,杨之鸣则是要确保晚上的一切能够顺利进行。

白氏回到蚕院之时,李馨梦正在满院子找她,见她出现,赶紧冲上去,一脸怒容,“娘,杨逍远说,您找我?可我都找了您半天了!”


状态提示:4、狼狈为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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