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花衣服的年轻人继续神秘兮兮地说:“我听说周鹭进医院的时候,宋总还去看过几次呢,咱们宋总就是好风度。要我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传闻说不准有几分可信度。”

这话一出,又是三三两两的议论声,周鹭却没心情再听下去。

她见小楂也在看热闹,找准时机从办公桌跃到椅子,又从椅子跳到地上。她迈着爪子,开始往门口的方向狂奔。

其实他们所谓的传闻周鹭心里一直很清楚,无非是什么“影后成名原是借力富少”的话。

周鹭和宋月笙当初的一段,外围观众知道的不算多,因为大部分绯闻被宋月笙压了下来,但是贴近他们生活的一些人还是对这些事能如数家珍。

他们两个从认识到分开,周鹭自觉没有对不起宋月笙的地方。当然,严格来说,宋月笙也没对不起她。至少作为一个浪荡的金主,他当初连“二奶”都没多包。

唯一令周鹭顿觉不爽的地方便是,明明最后她吃亏比较多,分开以后,好名声却都被他宋月笙占去了。

这也造成了周鹭对“传闻”生理性厌恶的一大原因。

周鹭马不停蹄地跑啊跑,新的希望就在前方,在前方!

“砰!”周鹭的小狗头不小心撞到了一双墨绿色高跟鞋上,高跟鞋前镶着的一颗钻打得小狗崽今早刚刚受伤的鼻子又遭重创。

周鹭四抓朝天地瘫在地上,她捂着自己的黑鼻头,眼圈有点红。

“谁家的狗,这么可爱?”一道女声在周鹭头顶上方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昨天修了前文的对话内容,因为小宋爷的设定是伪·浪荡富二代,前面不小心把他写得有点冷,已经看到这里的宝贝就不用回头再看了,这只是对昨天频繁伪更给一个解释~

以及,昨天评论区有人觉得蜡笔没有胖团好听,还怀疑作者君的审美(*へ*)阿书不服气啊,蜡笔难道没有胖团好听吗,胖团是随手胡诌的,蜡笔可是我想了很久的狗名!!

第6章

周鹭抬头一望,只见来人留着长度刚过下巴的短发,发尾微卷,刘海如半月型一般划过额头,发色也被染成了时尚的浅棕巧克力。

这是宋月笙的亲姐姐,宋菁。

周鹭以前和宋菁有过两面之缘,两次会面都不愉快,所以对宋菁,周鹭印象深刻。她从地上挺身而起,打算越过宋菁,继续寻找出口。

然而,一只手却先一步抓住了不老实的小崽子。

小楂诚惶诚恐地将小狗抱在掌心,起初发现它不见了的时候,可着实是吓了她满头大汗。

捕捉到周鹭以后,小楂这才礼貌地向宋菁道:“宋菁姐好,这是宋总的狗。”末了,小楂又补充一句:“宋总和陈总都在会议室。”

宋菁点点头,她言简意赅地道:“你去上班,狗给我。”

宋菁今年刚过三十的岁数,因为保养得好,脸上并没有多少岁月的痕迹,她说话办事都很清爽利落。即使宋菁在公司不任职位,她大刀阔斧的作风也一向被众人所熟知。

小楂听到宋菁主动开口讨要狗,哪有不依的,马上将手中的小狗崽送上。

狗崽子挣扎一番无果后,稳稳地被转移到了宋菁手中。

逃跑na首次以失败告终。

宋菁将狗崽子抱在胸前,周鹭的鼻子里上涌的全是宋菁身上的女士香水味,她的小狗头被埋在一层起起伏伏的“惊涛骇浪”中。

想不到宋菁看上去瘦巴巴地,真实身材居然有这么多料。周鹭第一次以狗崽子的身份体验了一把大凶器。

如果大凶器的主人不是宋菁,滋味说不定能更美妙一点。对于这管家娘一样的强势女人,周鹭没有好感,以前没有,以后也不想有。

想到原来和宋菁不太愉悦的过去,狗崽子大张着嘴巴吐舌头,有意让口里的涎水留了几滴到宋菁刚做的指甲上。

宋菁皱皱眉,却并没有像周鹭想象地那般大发雷霆。她把小狗崽带到宋月笙办公室后,去洗手间重新洗了遍手,而后便将和航空箱一起带过来的网球拿出来给周鹭玩。

“你真是月笙的狗?”宋菁用高跟鞋把网球踢到周鹭嘴边。她蹲下身,兴致勃勃地拎起小狗崽的一只耳朵。

周鹭没有理她,连声“嗷呜”都没叫。她晃晃脑袋,使自己的耳朵从宋菁手中挣脱出来。她用爪子扒拉住还在不停滚的网球,三步做两步地带着球一起扑到毛绒地毯。

宋月笙怎么还不回来,周鹭边盯着滚动的球边想,虽然她也不喜欢和宋月笙独处,但当宋月笙对上宋菁,她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或许是狗崽子的怨念起了作用,在周鹭咬着球将小身子滚到办公室门口时,穿着黑西装的宋月笙终于姗姗归来。

宋月笙身后还跟着平头秘书和一位周鹭以往从未见过的男人。不过……小狗崽的重点已不在这里。她“嗷呜”一声,四爪一弹,直直地往秘书手上的苹果扑去。

“诶诶,蜡笔你下去,这是给宋姐吃的。”秘书低头注视着把自己的腿当成“树”来爬的小狗崽,口吻无奈道。

周鹭用爪子巴着他的裤脚,小屁股还稳稳地坐在他的皮鞋上,她仰着小狗头垂涎欲滴地看着红苹果,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秘书都后悔看它的眼神了,他被狗崽这委屈的样子弄得动摇起来,原本打算给宋菁的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后缩。

见队友变化如此之快,宋月笙干脆大手一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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