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说,这个真的是你写的了?”仁宗把一本奏折拿了出来。

李泽云:“啊?”

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仁宗伸手,陈林便结果奏折,拿到了李泽云处。

李泽云接了奏折,满腹怀疑地翻开一看,发现里面竟然夹了张纸条,上面写着“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那字虽是中流,而且不像是用毛笔书写,比较刚硬,然而字体见所未见,独此一家,令李泽云这个书法爱好者眼前一亮。

而且李泽云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点政治嗅觉还是有的,瞬间就反应过来这和最近官家的烦恼有关系,再一想这东西夹在自己的奏折里,还有官家方才的问话,瞬间脑门上就出汗了。

“官家容禀,此、此物不是微臣所书,奏折在家中,也只有拙荆与书童能碰到,但是他们绝不会……”李泽云急急说道。

“李卿莫急,其实,我觉得此法甚是可行。”仁宗轻飘飘地说道。

李泽云愣了一下,然后呐呐道:“微臣实不知其来源。”

仁宗沉吟片刻,“李卿,你回去好好与书童、夫人聊一聊吧,朝廷用人,不拘出身……”

后面的话,李泽云几乎要听不进去了,他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

李泽云家开饭了,李泽云的夫人罗氏为郎君布菜,她也是官宦世家出身,当初李泽云中举之后,就被捉了婿,与她相配,两人成亲后倒也感情甚笃,颇为相得。

李泽云看着罗氏的侧脸,心中想着,方才已经拷问过书童了,不像是,而夫人据说自幼学习诗文,尤其爱看史书,更深受家祖、父熏陶,难道……

“我自己来。”李泽云看到罗氏要给自己盛汤,突然醒神,抢过了碗,自己盛,对夫人和对书童当然不能一样的了。

罗氏只当相公心疼自己,遂含笑住手。

但是在李泽云看来,就更加怀疑了,握住了罗氏的手,鼓起勇气道:“夫人,我都知道了!”

罗氏脸一白,“你,你怎么知道的……”

李泽云激动地道:“官家告诉我的,他很重视此事!”

罗氏失声道:“什么,官家介意我将别人送你的歌女卖了?郎君,我是不是闯祸了,那歌女到底是什么身份?”

李泽云:“啊??”

——

“我雄心壮志,心比天高,居然沦落得给人带孩子……”云雁回嘀嘀咕咕。

此时此刻,他正蹲在开封府的菜地里,带一群小萝卜头种菜、摘菜,不时还得把拔萝卜拔到自己栽进土里的小孩拉出来。

不远处,则是一群出了名无聊有钱有地位有闲的宗室,正在嗑瓜子闲扯淡。

都怪官家,都是官家的错!

就因为仁宗那一句话,今日里,这些特别闲的宗室就带着小孩来开封府了。本来,按理说,他把工匠叫来,介绍给他们,然后帮忙沟通一下要求之类的,如此就行了。

可是,谁叫开封府里都是菜地,这些宗室小孩大抵是从来没见过菜地,偏要自己下地玩。

家长也是脑抽的,居然还哈哈笑,叫云雁回这个“地主”照顾一下,带他们在地里摆弄一下。

云雁回一面应了,一面叫人赶紧去通知包大大来救命,也只有他能把这些人赶走了。你说这些都是皇亲国戚,王公贵族,还能往外赶吗?云雁回也只能暂时顺着了。

“哥哥,你帮我拔一下这个吧。”云雁回正怨念着,裤腿就被人拽了一下,他低头一看,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指着一个萝卜对他说,手里还拽着几片萝卜缨子,大概是拔萝卜失败。

“哦,好。”云雁回把那颗白萝卜给拔了出来,又白又胖,给那小男孩抱着,老毛病一犯,忍不住推销了起来:“我们开封府的水源特别好,所以种的萝卜品质也特别好,吸水足又甜,每次都被抢购。你看这萝卜拔出来,不带泥,都说能当梨吃,特别甜……”

云雁回刚说完,就看到小男孩举起萝卜来啃了一口,在萝卜上留下两个门牙印。

云雁回:“……”

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出来不带泥不代表不要洗啊!

然而已经迟了,小男孩已经咬下来一口了,咀嚼了两下,认真地说:“真的甜。”

这时候,旁边的小孩们看到,也纷纷围过来。

“十三郎,给我也咬一口……”

“十三郎,我也要……”

“等等,各位小郎君,先洗了,萝卜洗了才能吃啊!”云雁回赶紧大喊。

“什么?居然还要洗?”

“这个好像是从地里拔出来的……”

“什么?萝卜居然长在地里?”

云雁回晕了,把萝卜拿去洗了,然后用小刀切成一小块,分给他们吃。也不知道这些小王孙公候什么毛病,大概好东西吃多了吧,一个生萝卜也吃得津津有味,把一个大萝卜分完了。

十三郎咂摸了一下,然后仰头对云雁回说:“哥哥,你跟我回家吧,我的院子也有这么大,你帮我种萝卜吧。待在开封府不好,又累钱又少。”

云雁回:“……”

“哎,帮我种吧,我的院子也挺大的,哦,我还想种那个青菜,真好看……”

“我也要!”

“跟我回吧,我每个月给你五贯钱。”

云雁回:“…………”


状态提示:第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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