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郁闷的发现我竟然还喜欢一些重口的东西。

我曾经要求学长在做的时候抽我来著,结果这人直接就给我萎了,嚎叫著跳下了床,活像我要生吞了他似的。後来也就这麽散了,害得我一直空白了好一段时间。

毕业之後,我辗转来了另一个城市,独自租了个房子,整天窝在里面,画我的插图,做我的宅男。

也只有在想要玩的时候才会趁著黑夜出一趟门,摸进闪著异样灯光的小巷,其他时候,没有人认识我。

有时想想其实挺好,那段时间q上好些妹子以为我是纯情小受,其实她们都不知道,我是yd小m。

这麽独自快乐了一段时间後,某一天,租房的阿姨来找我,说这房子要卖了,让我到期後再找地方。

靠!像我这种白天基本不出门的渣人怎麽能在两个星期中找到一个能住人的地方!

不认真摸索的下场就是两周後我悲催的被赶出了房子。

离开房子的时候,外面刚刚停了雨,霓虹灯在大街上闪烁,映照著地面的积水也是五颜六色,出租车的轮子压过湿漉漉的路面,沙沙作响。潮湿的空气黏在皮肤上,向著骨髓进发,愈发让我想念屋里的暖气,拉著箱子的手早就冻僵了,关节微微的痛。

正当我站在的考虑我该怎麽对付一个晚上,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这麽挡在我面前。

这一幕,在後来,我清清楚楚的画在了画里,投给了重口dm杂志,名字就叫……《雨夜里你捡到的那只狗》。

而当时,在看到这个深蓝色毛衣+黑色外套的搭配时我眼前就是一黑──就这麽巧,我又碰见了你这个直男!


状态提示: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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