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
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
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
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
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
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
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
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
☆、七十一
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
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
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
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