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伯突然发了话:“那神偷是男是女,你可看清了?”

“嗯,小妹看清了,是位男子,个子很高。”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眼,司徒瑾道:“很多神偷和易容缩骨之术是相辅相成的,有时扮男有时装女,有时也会扮成垂垂老妪和垂髻幼童,掩人耳目以浑淆视听。”

没错,神偷还会隐身呢!所以晋伯表示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意见罕见地一致通过。

“可是,他看起来很有威胁,只怕会在青阳镇引起祸端。”

“放心,二妹你也看到他到访水云裳了,可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恶果。以后莫要害怕,报上我的名号,直接找杨小迷就是,他定会护你周全。”

她的直觉很准,那黑衣人看起来富贵无双风华盖世,绝对不是什么区区神偷!!但是司徒瑾不理会这茬,叶婉珍的希望落了空,她暗暗咬了咬牙。

叶婉珍自从那晚遇到黑衣人,就夜夜苦苦守候,可惜,那人再没来过。

万分失落的叶婉珍扼腕叹息,痛心疾首,那天的月下偶窥本是她绝好的机会,但是她却失去了!

据传贞娘子是流落到青阳的京都名媛,她美丽端庄,心性善良,举手投足大家风范,简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即使如此,叶婉珍仍能感觉出来,那贞娘子并不是他什么特别的人。

叶婉珍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女子在这种至尊风华的人面前都如尘埃,他的字典里绝对不会有“专宠”两个字。

她想了很久,决定放弃从贞娘子身上找线索,因为一旦贞娘子觉察到她的意图,只怕她连水云裳一天都呆不下去了。离开了水云裳,她就没有住处,也没有资金来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饭都吃不饱,如何去找人?

那天晚上,她如同做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梦,那个夜游神一般的黑衣人在她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印痕。她羡慕黑衣人踩过房顶上的砖瓦,双脚走过的青石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

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

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

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

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

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

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

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

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

可是叶婉珍没想到,司徒瑾竟一点也不敢兴趣,这让叶婉珍很不爽。

叶婉珍端着茶碗悄悄打量司徒瑾,只见他低头坐在案桌前,正翻看什么,手指修长有力可见骨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他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浅麦色的肌肤如丝绸般细腻,一身皮甲制成的刚硬的战袍,肩膀上垂落几络柔软的碎长发,英俊中又透露着几分不羁。

☆、六十九

即使隔着老远,司徒瑾坐那里仍透着一股高大威猛和英气勃勃,这样出色的司徒瑾虽然比不上她心里那位月夜飞仙,但是也绝对是千里挑一的人物,这让叶婉珍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她想到了叶剪秋。

人类世界不管如何进化,总有人内心存在着一个丛林法则,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人,如果有人比你跑的快,比你更出色,那就会有一些人会非常不爽,比如叶婉珍。

她无法回避叶剪秋比她生活要强很多的现实,她知道叶剪秋现在越来越顺风顺水,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都是一帆风顺。更可气的是,连外貌也越来越出众,还有修养,学识,气度等等各个方面好像都在快速成长,这样她心里堵的厉害。

在西兔儿村的洞屋里,叶婉珍一直是最闪亮最受众星捧月的那一个,父母呵护,姐姐顺从,弟弟崇拜……谁也没想到,比叶大妞还窝囊的叶大小却突然变了成现在的模样!要强好胜的她简直有些妒嫉!但是她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在嫉妒叶剪秋,如果承认,就是认可对方真的比她强!

前几日在春风包子铺,叶剪秋的一席话更是让叶婉珍如鲠在喉。

本来叶婉珍看到叶剪秋带着父母双亲又是看病又是领着吃饭,她还是挺欣慰的,也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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