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书包网 > 虐心耽美 > 大话秦国 > 第二十七章 下狱

嬴过话音刚落,偌大的决斗场瞬间一片沸腾,他毫不犹豫将自己的老师供出,这引来无数旁人的非议。

上层包间中的庞涓有些料想不到,他本以为嬴过会主动承担一切罪责,要收拾卫鞅就还需另外费一番功夫,却没想嬴过在大难临头时会将自己的老师拉下水,嘴角不禁浮起鄙夷的浅笑,压低着嗓子面对全场观众说道。

“这个中庶子卫鞅老夫知道,就是前不久公叔老丞相举荐的魏国新丞相人选,没想到他居然会收一个在王街决斗场上舞弊的登徒子为学生,着实让老夫大感意外。”

听见庞涓的话,在场所有人都开始对高台上的嬴过指手画脚,恶语相向,连着师徒二人一起被骂。

没过多久,从决斗场外面走进来两队红衣兵卒,应该是上将军府里的侍卫,早被庞涓安排在暗处躲着,就等嬴过的面目被揭穿。

嬴过被四名军士押在中间,像拘押罪犯般带出决斗场,他没有丝毫反抗。

太子申在决斗场门口焦灼地站着,心中既在为这次嬴过不守规矩而感到愤懑,又感激嬴过在紧要关头没有把他给供出来。

嬴过被锁着手镣脚镣,不管魏国的刑罚如何,一个没有背景的平民栽在王公贵族的手里,便都是死罪。

当他走到太子申前面时停了下来,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

“你答应过要帮我办一件事,我要你安全护送老师卫鞅入秦。”

太子申非常疑惑,犹疑片刻后轻声说。

“如果卫鞅自己不愿意去秦国,是不是要用强制手段确保他入秦?”

嬴过被身后红衣武士推搡了一下,他急促地交代了最后一句话。

“等他被抓以后,你只要能想办法把他从上将军府里救出来,他就一定会心甘情愿地去秦国。”

说完,嬴过被红衣武士押走,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太子申,在回想着嬴过的最后一句话,心中自个揣摩着:

也就是说现在还无法让卫鞅入秦,要等到卫鞅被庞涓抓进监狱,然后再想办法救他出来,卫鞅才会甘心去秦国,这又是为何呢?

为什么安邑城中的一个小小少年,会将所有心思花在一个小小中庶子的身上呢?

太子申望着渐渐消失在王街尽头的少年背影,心中疑虑重重,尽管如此,他答应过别人的事情,也是一定会做到的。

嬴过被带进上将军府,此时还没有人知道他是质于魏的秦国王孙,他始终以‘公孙过’这个化名混迹在魏国王公贵族之间,这也是下好这局棋的关键。

上将军府邸气势恢宏,第一进院落里陈列着很多兵器,正中央是一块宽阔的练武场地,第二进和第三进院子分别置着青铜战马,以及河西边防的作战沙盘,俨然是习武老将的布置风格。

嬴过被押解着径直穿过三进院落,来到后院砖石结构的瞭望台前,这座瞭望台算是安邑最高的建筑物,躯干部分被开出一道狱门,后面连接着阴暗潮湿的低矮牢房。

一个白胡子典狱长挥手让门前侍卫打开鹿砦,嬴过被推搡着关进了里面一间散发着恶臭味的阴暗牢房,房门被结实锁着。

嬴过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看见此处脏乱的牢房,他居然情不自禁地弯下腰准备收拾一番,心里却想着等收拾整齐点也好迎接老师入狱。

有人在安邑王街决斗场中徇私舞弊,此事很快便传进魏惠王的耳朵里,魏惠王也暗中观察着此事,事涉公叔老丞相生前提到过的中庶子卫鞅。

魏惠王记得老公叔在见他最后一面时说过:若用卫鞅,则魏国将焕然一新,若不用卫鞅,则杀了此人。

公叔痤素有相面识人之能,魏惠王曾经也考虑过此事,但他始终觉得将一国大权交到陌生人的手中,实在是不放心,但也没必要杀掉此人,不过小小一中庶子而已,岂能坏了他大魏王的名声,所以魏王决定暗中旁观,平衡朝局是他最拿手的把戏。

公叔痤一死,魏国丞相之位落空,卫鞅回到丞相府后,未等老丞相的丧事办完,他就偷偷地准备离开安邑。

卫鞅虽然知道魏惠王不会用他,也不会杀他,但上将军庞涓和公子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他可不想再成为第二个被庞涓残害的孙膑,庞涓连自己的同门师兄弟都不放过,逮住卫鞅还不知道是个怎样的死法。

就在卫鞅动身之际,上将军府和公子卬府出动了大批武士,纷纷拦截在通往各国的关口上,就等卫鞅往里面钻。

卫鞅虽然也得到这个消息,但他还是决定逃出魏国,留下就是个死,他总不能坐以待毙。

卫鞅最想去的地方是齐国,魏国府库充盈之强,齐国明君吏治之强,楚国疆域广袤之强此为战时三大强国,魏国居于首位而他却混不下去,便也只好求其次去齐国。

但终究事不遂人愿,就在他连夜逃往家乡濮阳的路上被庞涓的军队抓了个正着,灰头土脸地被带回安邑,以畏罪潜逃之名押解至庞涓府邸。

狱门突然间被打开,阴森森的监狱里透进来一道刺眼的光线,盘腿修炼的嬴过猛然间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故作震惊地哑然道:

“老师,你怎么也被、、、、、、”

卫鞅看到嬴过已经被庞涓关在牢房中,大惊失色,目光中流露出深深的惭愧,无奈地连声叹气。

果然,因为嬴过和卫鞅是师生关系,庞涓将他们关押在同一间牢房中,这也是嬴过意料之中的。

庞涓是一个嗜


状态提示:第二十七章 下狱--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