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她,一定不会选择和钱堂书这个小白脸在一起。
如果还能回到过去,她一定会将欠秦毅晨的那条命,努力的还给他。
可是,还能回到过去吗?
“别管她,就让她在这里等死吧。等她死了,我们再回来,那事情就算不到我们头上,是她自己摔死的,走走走。”
钱堂书极其不耐烦的声音,回荡在空气里,砰得一声响起,大门再一次被关上了。
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了明芯一个人。
她趴在血泊中,没有愤怒,没有流泪,反而笑了。
笑得苦涩,笑得懊悔,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她不甘啊!不甘心!
“让你偷东西,让你偷我家的玉米,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女人尖利的声音,不断没入耳朵,身体上时不时席卷而来的疼痛,让明芯皱紧了眉头,缓缓睁开了眼睛。
接着,便看见了一张陌生,却又熟悉的脸庞。
陌生,是因为已经好几十年没见过了。
熟悉,是因为这不是村头二娃的阿妈吗?
怎么这么年轻?不应该起码已经七八十岁了吗?是她在做梦吗?
一连串的问题,从明芯的脑海中冒出来,还没等她想出答案,二娃阿妈手中的木棍,已经狠狠落在了她身上。
“你这个狗东西,跑我家偷玉米,还用这样的眼神瞪我,看我不打死你。”
反应过来的明芯,下意识从地上弹跳起来,转身抬脚就跑。不管现在到底怎么回事,先跑再说,不然她一定会被这个飚女人打死的。
明芯拔腿狂奔着,感觉额头上有黏腻感,抬手摸了一把,才发现出血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渐渐在她脑海中变得清晰起来。
这都是她三十多年前,经历过的一切啊。
被村头二娃阿妈污蔑偷玉米,逃跑的时候磕破了额头,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如果她还记错的话,在逃跑的路上,她还会遇见邻居大伯,正在田里和他老婆吵架。
明芯刚想完,拐了个弯,立马就看见了在田里推搡着吵架的两个熟人,心里顿时一惊。
怎么和曾经发生过的场景,真的一模一样?
心里猛然一惊的同时,明芯连忙狠狠拧了一把自己的胳膊。立马痛得她,差点儿惊叫出声。
这不是梦,所以她是重生了吗?
一切,都可以再重来一回吗?
直到这一刻,明芯都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或许,过去的一切都是梦,现在的一切才是真实的。
既然可以重来一回,那么她一定不会再重蹈自己曾经的覆辙!
一念到此,明芯眼中所有的惊诧退却,覆盖了一层冰霜的寒意。
很好,钱堂书,李娟,你们俩的背叛,我生生世世都不会忘记的。这一次,我一定会把你们俩欠我的,统统拿回来!
明芯一路狂奔着,甩掉二娃阿妈之后,去了村子里的一条小溪旁,打算将脸上的血迹洗掉,不然一会儿回家,阿妈一定会很担心的。
河边,清澈的溪水,倒映出明芯那张年轻的脸来。
虽然她在农村长大,但是天生底子好,再加上阿爸阿妈从小就特别疼她,所以她的皮肤,和村子里大多人被太阳晒的蜡黄黝黑的人不一样。
特别的白,白的几乎像是天上的云,冬日的雪。而且,不怎么能够晒黑。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光凭皮肤白这条,明芯就比村子里很多姑娘都漂亮。
再加上她五官又生得精致,性格也娴静温柔,所以村里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
和她同龄的女孩子们,却都讨厌她,不喜欢和她玩儿,包括她自己的亲姐姐,也不喜欢她。
所以,明芯从小就孤孤单单的。后来,遇到了几个从城里来乡下的知青,才多了几个朋友。
而那些知青中,就有生得白白净净,长得文质彬彬的钱堂书。
明芯还记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再也难忘。后来,甚至拒绝了爸妈给自己说的那门亲事,嫌弃秦毅晨长得丑,死心塌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都要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