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身躯,冰冷,而又炙热。
他皱着眉,捧着她的脸,一遍又一遍的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救我?”
付静瑜面色苍白,笑着不说话,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戒指。
那戒指,是她从谭谚的柜子里偷来了,他和夏晚晚的结婚戒指。
她满手鲜血,将那戒指塞到他的手中,气若游丝的说道:“我……我真的……很爱你,对……对不起……”
手里的血,已经开始凝固。
脑海里闪过所有,他们以前在一起的画面,那段青葱岁月里,她曾如此美丽,如此可爱,她说等有一天,赚够了钱,就要去环游世界,他笑着说我可以带你去。
画面一转,竟然已经物是人非。
他只觉得胸口很疼,缓缓的抱住她,此刻,他依旧感觉不到任何的温暖和痛感,他就这么抱着她,喃喃说道:“好了好了,我带你去,环游世界而已,你的梦想,我知道的。”
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他们年少时期曾允诺下的誓言。
然而,怀中的人,早已没了任何生息。
他记得,他最爱看她的笑。
其实,年少时期的她,真的很漂亮。
等到杨思明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谭谚紧紧抱着付静瑜,坐在地上,鲜血染红了他大半的身子,他没有哭,只是一直在跟她说着话。
杨思明缓缓的闭上眼,流下泪来,终究,还是来晚了。
其实,她没变,也没疯,她爱的人,一直是谭谚,她可以为了他,去死,不管曾经她是不是因为钱,而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