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便奋不顾身,只望你别像她那样,深情反被辜负……记得好好珍惜自己,无论如何,你还有阿舅。

去罢!”

厉弦眨眨眼,眨去忽然涌起的热意,突地一把紧紧抱住阿舅,哽咽着笑道:“阿舅,你看你家阿丑是那等情深不寿的人么?他敢辜负我,我先喀嚓了断了他!放心,我必万事自己为先,哪轮得到那小子作妖!”

既然厉弦出行已成定局,郑锦便不再多说优柔矫言,接过外甥手中的紧急事项,一一分派停当,又雷厉风行地打包了一干要紧得用的物事,派遣郑家的最得力的护卫与郑青郑赤一道,护卫厉大人追去格和勒。

花了一天时间,兵荒马乱地将厉大人出行的人手与装备打点准备好,郑锦郑重地提点道:“阿丑,你要去接应仲衡,我阻不了你,但你要答应我再带上一人。”

“谁?”

“仲无敌。”

厉弦一楞,继而恍然。

无敌城管队长,性烈如火,执法无情,手下一帮爪牙震慑宵小,当真是闻者胆战、见者腿软,短短几个月就在狄丘闯下若大的名头,人送匪号“仲无敌”!

说起老仲,多年镇守北边,熟知蛮情,是“千里闯蛮地,出手取敌首”的奢遮人物,连那等突厥聚居的荒莽北地都纵横来去自如,小小格和勒于他不过是个小草甸子。

有他同行,更加十成的安全。

更何况,有可能遇险的是他看重的儿子,这老儿不出山,简直天理难容!

一定得把人带上!

对着老仲,厉弦也没说什么矫饰之辞,直截了当地就说了师门的天候之测和自己的打算。

老仲黑着脸听他说完,眼一眯,问道:“果真有雪灾?茫茫草原,你寻得到他?!”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师门有寻踪的密法,能寻亲密之人。”

老仲听着这小子完全不加掩饰的厚颜之辞,脸色更黑,但人家正大光明地担心自家儿子,甘冒危险,舍下安稳日子不过,亲自去蛮地接应,他想要啐一口都无从下口。

只得瞪着眼喝道:“那还等什么?婆婆妈妈,当是女儿家出嫁,还要备嫁妆么?!”

这混蛋小子,当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说完转身就走,急急去装备必须的行装,临出门时,忽地停步道:“别与我夫人说起这事,女人家家的,免得忧心太过。”

“……我知晓。”

厉弦点点头,知他的意思,温夫人大儿子已尸骨无存,再惊闻小儿子的险事,实怕她承受不住。

因此次主要是接应商队,重在快去快回,厉弦也是轻车简从,带上必要的车马和人手,又准备了防治冻伤的药物、御寒物品以及粮草,便急急出动,狄丘的防雪防灾事宜全部都交由郑锦与石屏思庐他们,并知会县令陆涛。

尽己之能事,而后听天命而已。

***

天色阴霾,云如铅色,厚而发沉,坠得人心头也沉甸甸,晴朗了十来日的天气,竟是如孩儿脸般,说变就变,昨日还热得穿不住罩袍,今日裹着夹衣都有些发寒。

吴管家紧紧了自家身上加厚的羊皮袄子,眉头紧皱,道:

“仲校官,这天色有些不对,怕是要变天,我等且赶一赶,若是能在日落之前赶至贝玛土部,总还有个躲避之处。”

仲衡凝神望了望阴沉的天色,点点头,喝令:“加紧赶路!”

“这贝玛土部是大部族分出来的小部落,据说也是个蛮酋的直系血脉,只是长兄建了敖汉部,这被放逐的幼弟便带着追随的部众自己建了个贝玛土部,也有三五百人,‘贝玛土’即次子之意。”

吴管事一边策马而行,一边和仲校官说着这部族的来历和各项忌讳。

蛮族便是如此,荒蛮群居,遇到商队欢喜不尽,热情之极,好说话时连婆娘女儿都叫出来陪客人睡,若是不依,主人家还发怒,道是不给面子。但若是惹到了什么忌讳,说翻脸就翻脸,喊打喊杀,把东西抢个一干二净不说,连人都留下当奴隶。

不过一般的小部落还不至于此,毕竟草原之上太多的东西需要商队驮进来交换,坑了一批商队,哪里还会有第二支傻狍子肯上当?!

便是那些大部族的王公贵族,虽是不把汉人当人,遇到商队还是愿给几分面子,买起东西来也是财大气粗,只要肯屈身多说软话多拍马屁,那金银确实好赚。

“和气生财,吴管事这话说得有理,仲校官您在我们面前黑着脸无妨,到了部族之处,还是和善些,免得吓跑了主顾。”

烟青跨着匹青色的俊马,双腿一夹,追过了仲黑脸的马侧。

如今他已非吴下阿蒙,在西北日久,骑术练了出来,再不是当日娇弱得连多走几步都腰酸腿软的弱鸡,比之仲黑脸这一身丑而土的疙瘩肉虽略有不及,驰马飞奔已是不在话下。

仲衡没去理会烟青偶尔言辞之上的挑衅,皱眉轻轻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护身钱”,这东西自上次传讯之后又过了快四日,竟然还是光泽黯淡,凝视触之如温汤,还差口气没充满“能量”。

阿弦原说是要日晒充足,三日后便可再次传讯,如今天气阴沉,见不到日头,这“充电”竟然也延长了时间,实在让他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既未充满电,那最后一次备用的传讯机会就不能轻易浪费了。

草原上的风无遮无挡,一但起风,比之中原之地更剧,呼啸盘旋着一阵阵刮过,漫至膝盖的长草都被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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